临时公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 B 股   编号:临 2023-055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的后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 年 2 月 10 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裁定受理

债权人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及其子公

司的重整申请并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裁定通过《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

家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

  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就欠付的约 64,586.45 万元共益债与债权人达成清偿

方案,以海航控股股票进行清偿,股票抵债价格为 3.18 元/股。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债务清偿事项进行账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会计师审计为准。

  一、债务的基本情况

空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海航航空技术有限公司、福州航空有限责

任公司、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北部湾航空有限

责任公司、北京科航投资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福顺投资开发

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根据《重整计划》,共益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因继续履行合同所产生的债务、重整

期间新签署的飞机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项下的债务、继续营业而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

                                            临时公告

会保险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由十一家公司按照《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及合

同约定随时清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鲁木

齐航空”与交银津六(天津)飞机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津六”)及其所

代理公司的租赁合同在重整期间被海南高院批复为继续履行合同,该合同项下共计产

生 9,796.54 万美元未付飞机租赁款项,以上款项属于重整共益债务。

  同时,根据《重整计划》:债权人与公司就执行本重整计划的债权清偿方案另行

达成协议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由公司按照该等协议继续履行偿债义务,且自

上述协议生效之日起视为债权人已按照本重整计划规定获得清偿。经友好协商,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乌鲁木齐航空与交银津六及其所代理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的上述规定

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就前述飞机租赁款项另行达成《债转股协议》(以下简称“清偿

协议”)。

  公司与债权人达成的上述安排为执行《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债务清偿安排

  经友好协商,交银津六同意将合计 9,796.54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64,586.45 万

元)

 应收公司的飞机租赁款项按 3.18 元/股的价格转换成海航控股 203,102,038 股股票,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47%(上述数据如有尾数差,系四舍五入所致)。相关抵债股票

的过户办理将在取得海南高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后执行。

  根据《重整计划》,共益债务应按照《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随时清

偿,鉴于共益债需全额清偿,而股票抵债价格高于当前股票市场价格,为履行合同约

定的支付义务,经上市公司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公司将与交银津六在其持有股票的 3

周年后做整体结算,如最终股票结算价值低于原债权价值,则差额部分由公司进行补

足;如最终股票结算价值高于原债权价值,则盈余部分可用于抵扣公司应付利息及租

金等。同时,公司将根据标的债务金额按照年化 2.89%的利率每六个月向债权人支付

利息,直至最终结算日。

                                        临时公告

  三、担保安排

  为减轻公司负债压力,促成本次债务清偿的达成,公司关联方辽宁方大集团实业

有限公司为公司上述差额补足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安排不会增加上市

公司额外义务,不影响上市公司本次债务清偿的实施结果。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妥善解决债务,降低公司负债率,促进公司

经营稳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债务清偿事项进行账务处理,具体处

理结果以会计师审计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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