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月7日香河会议公布的时间表,中国足协、中足联筹备组应于2月10日发布《2023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准入规程》。规程对准入工作开启、截止明确了具体时间点,正如赛事主办方在会上明确告知各俱乐部的,未能清偿全部欠薪、拖欠国际仲裁纠纷产生的欠薪及其违约金或赔偿金、违纪罚金的俱乐部,将无法通过新赛季相应级别联赛的准入关。据了解,为保证联赛运营稳定、保障包括赞助商在内联赛各有关方的权益,新赛季中超联赛将保证至少16支球队的参赛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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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日的香河会议上,中足联筹备组向中超、中甲、中乙三级俱乐部的负责人通报了新赛季各级职业联赛的政策(补充、调整)方案,并加以解读。虽然相关内容须经与会代表讨论后方能最终成为执行决议,但从赛事主办方的表态看,严格执行新赛季各级联赛俱乐部准入规程,已没有商量余地。也就是说,各级俱乐部须于2月13日完成准入培训,并正式提交准入材料。2月20日进行第一批俱乐部已支付(所有欠薪及合同纠纷涉及的欠款、赔偿金等)初审结果公示,为期7天。

3月3日为俱乐部提交准入资料的截止日期。换言之,逾期未能提交准入资料的俱乐部,将自动放弃新赛季相应各级联赛的准入资格,也就等于无缘参加新赛季职业联赛。

会议还明确,3月20日完成准入工作,赛事主办方将公布准入名单。需要说明的是,除了清偿欠薪外,俱乐部还必须在完成准入手续前支付全部拖欠的违纪罚金以及合同纠纷(含国际仲裁)涉及的欠薪及其违约金或赔偿金,否则一样无法通过准入大关。

值得注意的是,在7日会议上,中足联筹备组只是粗略给出了新赛季三级职业联赛开赛的大致时间段,没有明确具体的开赛时间点,闭幕时间点的确认自然也暂时无法确认。造成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其实正是各级联赛准入工作尚未落实完毕,不到准入材料提交的截止日,赛事主办方无法确认各级联赛最终的参赛数量,也就是赛事规模。

在此之前,中国足协、中足联筹备组曾初步计划,新赛季中超联赛最早于4月14日至16日中的一天开赛,至于闭幕时间节点,则预置了两个时间节点,分别在11月、12月。至于如何选择,则取决于中超联赛能否维持18队的参赛规模。

事实上,香河会议召开前,国内足球界就有传闻显示,中超深圳俱乐部、广州城俱乐部受各类客观因素及困难影响,已经到了“生死攸关”的关键时刻,而在危机榜上挂号的俱乐部据说不止此两家俱乐部。如果有两家以上的中超俱乐部(含升班马俱乐部)无法满足准入条件,那么新赛季中超联赛就可能面临规模进一步缩水的可能性。此外,会前有传闻称,如有中超俱乐部无法获得准入资格,那么赛事主办方原则上将不再递补其它球队入超。据悉,有与会的部分中低级别俱乐部曾向赛事主办方代表询问本俱乐部有无递补升级的可能性,得到的是否定的答复。这意味着,赛事主办方将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新赛季各级联赛的规模建制。

据悉,截止到目前,赛事主办方仍坚持有关“新赛季中超联赛至少16队参赛”的办赛态度,具体原因不难理解。一方面,中超联赛自2004赛季创办以来至今,一路多坎途,能够发展到18队的参赛规模实属不易,如果规模在刚刚达到18队仅仅1个赛季后就大幅缩水,有可能破坏联赛形象。而亚足联对于各会员协会国(地区)联赛轮次有着硬性的量化要求。如果联赛参赛队伍过少,采用主客场双循环赛制就会导致赛事总体轮次减少,而增加赛事循环次数,又可能因为主、客场次不均而影响公平竞争。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那就是中超联赛作为职业联赛,具备严格的商业属性。赛事主办方办赛除需要满足广大球迷观赛愿望与热情外,还必须回馈赛事各商业合作伙伴的权益。事实上,最近几个赛季,受客观因素影响,中超联赛的商业收益明显减少,部分赞助合作的额度也有不同程度减幅。因此,与俱乐部携手共渡难关同时,赛事主办方也应通过完善联赛规模建制、优化联赛竞技水平、提升联赛公信力与品牌号召力,来挽回各类商业合作伙伴投资本土职业足球的信心。因此联赛保持稳定的规模及充足比赛场次就显得非常重要。

目前,中足联筹备组确定新赛季各级职业联赛的递补原则分别为:第一、“符合准入标准要求”——即俱乐部已提交相应级别联赛的准入申请或递补申请,并经中国足协审核,达到了相应联赛的准入标准。

第二、符合竞技成绩要求:为确保联赛的整体竞技水平,将严格明确递补俱乐部的竞技成绩要求。如升降级为“升三降三”,则具备递补资格的俱乐部仅限原降级的三个俱乐部和低级别联赛上赛季排名第四至六名的俱乐部,以此类推。

原则还明确指出,连续降级的俱乐部将不允许连续递补。如某俱乐部第一年联赛已降级并按相关原则递补回原级别联赛;若其在第二年联赛中依然降级,则不被允许继续递补,递补资格按照递补顺序由其他俱乐部获得。

规定明确了递补顺序。具体来说就是,若上赛季本级别联赛的俱乐部(已降级的除外)因未符合准入要求等原因失去本级联赛的准入资格而出现名额空缺,则优先在上赛季本级联赛已降级且符合准入要求俱乐部中按上赛季联赛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若本级别俱乐部不能补齐,则在由上赛季低级别联赛中满足准入标准要求的俱乐部按上赛季的联赛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若上赛季低级别联赛的俱乐部已升级,但因不符合高级别联赛准入要求等原因失去准入资格而出现名额空缺,则优先由上赛季低级联赛中满足准入标准要求的俱乐部按上赛季的联赛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若低级别俱乐部不能补齐,则再由上赛季原级别联赛中已降级且符合准入要求的俱乐部按上赛季的联赛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以上递补顺序不包含连续递补俱乐部。

规定还明确,各级职业联赛参赛资格递补只能在相邻两个赛季之间进行。

中足联筹备组竞赛板块负责人郭炳颜表示:“联赛的递补,不是无限制递补。这项工作不能对付。连续降级的俱乐部不允许递补。”

文/北青体育 肖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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