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线系统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后,修改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变更了的有关信息,点击“贷款申请”后点击“新增”,弹出贷款申请信息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
2.学生点击“导出贷款申请表”,下载或打开贷款申请表,打印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在资格审查部门审查意见栏加盖村委会(居委会)公章。
温馨提示:
资格审查部门填所在村委会(居委会),如:城关镇东关行政村村委会 二、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的贷款材料为:
1.贷款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并在资格审查部门审查意见栏加盖村委会(居委会)公章);
2.借款人身份证;
3.共同借款人身份证;
4.学生证;
5.上年度缴费票据(丢失缴费依据的由所在高校出具证明)。 三、学生到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